报告类似bug是否应该合并

上一篇 / 下一篇  2011-12-29 09:44:10

    最近看测试相关学习的文档,看到关于报告bug那一块的时候,说不同模块类似的bug最好分开报。想想之前在做项目的过程中,有的模块的功能相似,可能我们在这个模块发现的bug在其他模块也会产生,通常我们都会把bug合在一起报,或加注释。也可能别人负责的模块先出现了此类的bug,而我们负责的模块也出现了,我们就可能在别人的bug后面加上注解说明我们负责的哪个模块也出现这样的问题了。这样是为我们节省了很多的时间和劳动,因为这样重复性的活动确实很乏味。但是站在开发的角度来看,他们可能就只是负责一个模块的bug修改,而因为他们长期加班,心情也比较烦躁,在修改的过程中也有可能不去看注释。当他们修改完自己模块的bug时就直接改掉状态了,这样使得其他模块的bug依然没有解决。而我们在验证的过程中又不知道这样的bug应不应该关掉,不关掉的话已经修改了这个模块的开发就会很恼火来找你。
   因此,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们在报告bug的时候最好分开报。这样既有利于开发修改bug而不会因此而遗漏bug,也使得我们能够更好的验证bug。同时,也不会因为这样让开发很恼火,觉得自己做好的工作没有得到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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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删除 luofenghuilfh   /   2012-02-17 17:20:15
Jenny_zst的个人空间 引用 删除 Jenny_zst   /   2012-01-05 15: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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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905206961的个人空间 引用 删除 june905206961   /   2011-12-29 16:15:07
很有道理,我也遇到过这样的情况!
五彩大包子的个人空间 引用 删除 五彩大包子   /   2011-12-29 14:19:49
缺失有道理,遇见的开发人员确实也只是看前面几个字,完整把问题看完的开发还是比较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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