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下班用微信工作发病认定工伤

发表于:2022-8-08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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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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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东广州。男子下班后用微信处理工作突发疾病身亡,“能否认定为工伤”引发网友热议。石某生前是广州市某贸易公司员工。2020年某工作日19时40分左右,石某在家中突发疾病倒地,120到场后宣告死亡。石某微信聊天记录显示,事发当天下班回家后,其通过微信与同事、客户洽谈工作,其最后与同事“大宇”的聊天时间是19时22分。当晚19时55分,石某所在的微信群的其他同事仍在继续回复工作内容。石某的妻子田某向当地社保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保局作出被诉《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对石某的死亡情形决定不予认定或视同工伤。田某不服,诉至法院。广州铁路运输法院一审认为,石某于家中突发疾病时不属于工作时间,也不属于工作岗位,驳回田某的诉讼请求。田某不服,提起上诉。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二审认为,石某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情形,二审后认定构成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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