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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在亚马逊工作如受虐这回事

发表于:2015-8-20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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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晨曦    来源:网易科技

  最近几天,如果你一直在关注科技新闻,你肯定注意到了《纽约时报》一篇描述亚马逊公司文化的报道所引发的轩然大波。在这篇报道中,亚马逊是一家实行不人道的精英管理的公司,员工哪怕显露出一点点弱点,都会遭到商业车轮的残酷碾压。杰夫·贝佐斯在上周末发出的一份备忘录中回应称,他根本不认为此文描述的那个“没有灵魂,反乌托邦的工作场所”是自己的公司。
  一些亚马逊员工也撰文谈到了自己的工作经历,很多人都谈到了公司文化的问题。亚马逊基础设施总监尼克·丘博塔留在媒体上撰文称,《纽约时报》的报道“错得离谱”。软件工程师蒂姆·博雷也撰写了一篇博客,称他在亚马逊工作期间的感受与该报道截然不同。
  不过与此同时,也有不少前亚马逊员工表示,这篇报道的部分内容还是比较真实的,包括被迫长时间工作,把绩效看得重于一切,以及一些人利用公司的“随时反馈工具”向同事背后捅刀子等等。
  那么,真实的亚马逊究竟是什么样的?是像《纽约时报》说的那样惨无人道,还是如贝佐斯所言,“与一群天才小伙伴愉快地玩耍,顺便创造未来?”
  我从来没有在亚马逊工作过,不过我倒是认识不少曾在亚马逊工作过的人,其中既有职务较低的,也有级别较高的。我敢说,亚马逊同时符合“天使与魔鬼”的两面。对于有些人来说,亚马逊可能是个冷酷无情的地方,让他们感到自己不受欢迎,公司对工作绩效评价之严格,也超出他们的预期。但另一些人或许觉得这是一个具有挑战性的环境,能促使他们做到连自己也没想过自己能够做到的事情。
  这种情形或许无法促成一个好故事,但我认为它可能更接近事实真相。毫无疑问,在亚马逊,有人滥用内部反馈工具给别人背后捅刀子,也肯定有让员工拼命苦干的现象,对员工的个人问题和需求不够关心。这不奇怪,每个公司都有这种人。但这种现象是否深植于亚马逊的企业文化之中?我表示怀疑。
  根据与一些前亚马逊员工的交流,我认为根植于该公司企业文化深处的,是一种要做大事的渴望——即便这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要付出个人牺牲——以及一种感受,即公司正在做一些很有价值,甚至可能具有革命性的事情。当然你可以不信这一套,但这种渴望的确是存在的。
  这个原则大体上也适用于很多为其他科技公司工作的人,比如苹果谷歌、Facebook和微软的许多员工。这就是为什么人们常说这些公司有着“宗教似的”狂热。因为很多在这些公司的人相信,他们所做的不仅是一份工作,而是在做一些意义更重大的事,一些值得做的事,一些需要多投入一份奉献精神的事。
  仅举一例:相比于苹果联合创始人史蒂夫·乔布斯对待员工的严厉程度,亚马逊员工受到的待遇简直就是春风拂面。乔布斯经常告诉员工,如果谁工作干得不好,大家就应该“憎恨他”。当乔尼·艾维等高管质疑他的苛刻时,他说,粉饰太平不会帮助任何人——包括那些表现不佳的员工。
  前苹果公司员工本·汤普森现在经营着一家订阅式科技分析服务Stratechery。他近日回忆称,在苹果工作期间他曾经遭到上级严厉批评,最终情绪崩溃,趴在办公桌上大哭起来。但心情平复后,他又回头去做那个让他受到批评的项目,对其进行了显著的改进,该产品直至今日仍在使用。他回忆道:“我沉下心来,重头开始,在接下来几天还是几周的时候,竟然真的实现了概念上的突破。我知道它是我做出的最佳成就之一。”
  我认为,亚马逊之所以没被归入这类科技公司里,是因为人们总是把它看作一家零售商,而不是苹果那种能够生产神奇的产品来改变人们的生活,给人们带来快乐的公司。《纽约时报》的报道基本也是持这个调调,在描述员工受到不人道的待遇时,该报道称:“亚马逊使用像‘使命’这样的字眼,来描述可可脆饼或自拍杆的快递业务”,意思就是,卖点杂货怎么也难称得上是“使命”。
  我个人也并不觉得把《冰雪奇缘》娃娃早几秒钟送到顾客手里,是一件值得为之奋斗终生的事情,但我认为,在杰夫·贝佐斯和亚马逊其他高管看来,他们所做的事具有革命性意义。他们将亚马逊看成一种完全不同的零售商,一家更加高效、更关注顾客的数据型零售商。他们对亚马逊事业的狂热,和乔布斯对iPhone图标和配色方案的狂热并无二致。
  不管什么时候,如果你的公司不仅想要快速增长,做现有行业的搅局者,同时还想从根本上重新创造某种事物,那么你就必须得有狂热的行为。《纽约时报》描述的那些内容不会让任何一个曾在华尔街工作过的人感到惊讶,也不会让任何一个曾在某个竞争高度激烈的行业里工作过的人感到惊讶。
  这不是在为《纽约时报》中报道的任何行为做辩解。(如《纽约时报》称亚马逊未对怀孕和患癌的员工给予应有待遇,对亚马逊对待仓库工人的一些做法也给予了批评。)我只是认为,有关亚马逊的企业文化的故事,要比《纽约时报》的那种“亚马逊是邪恶王国”的叙事笔法复杂得多。
  -------------带你回到20年前的亚马逊的分割线--------------
  1994年,西雅图一家“资金雄厚的初创公司”通过一则网络招聘广告寻找“极有才华的开发人员,以共创互联网商务的先河。”熟悉网络服务器、网站和HTML语言“更佳,但并非必要条件。”成功的候选者将得到“有才华、有干劲、热情、有趣的同事”。薪酬包括“有意义的股权”。
  有兴趣的求职者可以将简历和求职信直接发送给CEO兼创始人杰夫·贝佐斯。
  过去二十年,亚马逊彻底颠覆了商业世界,成为电子商务巨头,年收入超过880亿美元。而在1995年7月15日,贝佐斯创建的只是一家在线书店,办公地便是他的车库。当时网站几乎没有任何库存;根据客户需求向经销商购买图书。网站卖出的第一本书是:《流体概念与创造性类比:计算机思维机制模型》。
  公司第一位员工谢尔·卡普汉在接受GeekWire采访时表示,即便贝佐斯也没有想到公司会发展到如此大的规模。亚马逊早期员工乔纳森·柯契摩尔对《财富》杂志表示:“初期团队的唯一使命是,让全世界每一个人都能买到想要的图书。”随着公司开始出售女性时装、Kindle和其他电子产品,公司的使命也发生了变化。如今,公司投资电视剧和电影,是云计算领域的重要力量,计划提供本地服务的在线市场,并且率先尝试用无人机配送商品。
  亚马逊的野心或许是其他任何公司都难以企及的。亚马逊提交上市文件时,其1995年的销售额为51.1万美元。1996年便达到了1570万美元。在截至2015年3月31日的季度中,公司的销售额达到227亿美元,净损失5700万美元,这相当于1996年总收入的四倍。
  如今,亚马逊已经成为一个庞然大物,它是美国最受尊敬的公司之一,但与此同时也备受批评。有人将亚马逊形容为不遵守规则的竞争对手,并且有相当繁重的工作环境。
  但20年前,亚马逊刚刚起步,正在努力站稳脚跟。以下是早期加入(和退出)的员工对当时工作情景的一些回忆。
  
  经过其他人的劝说,杰夫·贝佐斯才最终放弃将公司命名为“Relentless”
  贝佐斯为公司选用的第一个名称是Cadabra,即Abracadabra(魔咒)一词的缩写。卡普汉对GeekWire表示,有一个问题:人们常常将这个词听成“cadaver”(尸体),这至少会令人感到不愉快。后来贝佐斯打算重新命名为“Relentless”,意指一心一意满足客户的期望。卡普汉表示:“经过一番说服他才相信,不见得每个人都会正确理解这个词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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