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试人员是否需对遗漏bug负责

发表于:2011-1-24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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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未知    来源:51Testing软件测试网采编

  主题论点分析:本次辩论论题对遗漏bug的定位,包括通知or未通知测试人员测试所发生的遗漏bug。

  正方:测试人员需对遗漏bug负责

  论点1:漏测bug的原因分类有很多:包括配置,或安全,或系统性能,或隐含需求等:而测试是整个软件流程的最后一环,保证质量是测试人员的义务与责任;若不需要测试人员介入的活动,那么由谁拍板通过的人就是需要负责的人;若测试人员已介入,质量未达标有权不同意上线,既然同意上线就需要对这个产品负责。

  环境问题不仅仅是由SCM保证,在项目过程中也是一种bug,不论什么情况均需要尽早暴露问题,不能狭义、片面的理解遗漏缺陷;

  测试是一个整体,一个团队;关联业务出现问题也是需要负责,未分析出关联系统就是这个测试人员的职责未做到;测试人员的范围需要界定;

  操作系统的问题影响到业务系统,应在技术方案阶段进行评估,如果后期出现由此产生的问题也属于漏测;持续保证质量。

  论点2:身为测试人员的职责;测试过的负直接责任,关联的负间接责任;开发为什么要自测?为什么不需要测试人员?是否测试人员能力不足?当日常等属于开发自测时,其实开发人员在这个过程中也属于一名测试人员,做着的是测试人员的工作,测试人员(开发人员)也是需要对遗漏bug负责。

  论点3:需求也是需要测试的,当日常未通知测试人员介入以及关联日常被其他组测试人员介入时,作为所属业务TL 应关注产品线整体质量,无论是否测试人员参与了测试;不能以不知道为借口;毕竟业务所属TL模块负责,那么每次发布前的邮件就必须关注,关注过后就有义务和责任去分析风险等措施来保证质量。

  论点4:测试人员要有责任心,象对自己孩子一样对待负责的产品;性能、安全线上系统出现问题不仅是环境不同造成的,不能以环境问题为推脱,测试人员的目标是追求零缺陷。

  论点5:以后果为导向判断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论点6:责任与职责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责任指分内应做的事,比如职责等以及没有做好本职工作而应承担的不利后果。

  反方:测试人员无需对遗漏bug负责

  论点1:对方辩友提到漏测bug的原因分类有很多,其中大部分漏测bug都和测试人员的工作并没有关系,难道测试人员还需要背负莫须有的责任,所以该种情况测试人员不需要负责。

  论点2:测试人员的职责是保证软件的质量,而不是保证上线后的软件没有bug,另外业界也公认不存在没有bug的软件,这样上线后存在的漏测bug,测试人员也是不需要负责的。

  论点3:Bug的产生原因是由开发code写进去的,测试人员只是尽量协助开发找出存在的bug,而不是找出所有的bug,这样的情况下出现的bug,测试人员也是不需要负责的。

  论点4:很多bug是由于开发自测或SCM配置修改或开发潜规则的修改等都会产生bug,这样的情况下,测试人员来负责显然不合理,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测试人员也是不需要负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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