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试分析报告可分写为:综合测试报告、验收测试报告。
项目开发总结报告也可分写成:项目开发总结报告、资源环境统计。
3)应根据任务的规模、复杂性、项目负责人对该软件的开发过程及运行环境所需详细程度的判断,确定文档的详细程度。
4)对国标GB8567—88《计算机软件产品开发文件编制指南》所建议的所有条款都可以扩展,进一步细分,以适应需要;反之,如果条款中有些细节并非必需,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压缩合并。
5)程序的设计表现形式,可以使用程序流程图、判定表、程序描述语言(PDI,)、或问题分析图(PAD)等。
6)对于文档的表现形式,没有规定或限制。可以使用自然语言、也可以使用形式化的语言。
7)当国标《计算机软件产品开发文件编制指南》中所规定的文档种类不能满足某些应用部门的特殊需要时,可以建立一些特殊的文档种类要求。这些要求可以包含在本单位的文档编制实施规定中。
《软件产品开发文件编制指南》中给出了一个例子,利用求和法综合衡量12种考虑因素,来确定应编制文档的种类。使用这个方法的具体过程如下:
a.针对表所列的12种衡量因素,考察所开发的软件。对每一种因素给出一个分值,其范围从1到5。
b.把衡量所得的各个因素的值相加,得总和之值。
c.根据总和之值,对表表进行查找,确定应编制的文档的种类。
其中,数据要求说明书栏用**表示应当根据所开发软件的实际需要来确定是否需要编制这个文档。测试分析报告栏用*表示这个文档应该编写,但不必很正规。
(6)可追溯性:由于各开发阶段编制的文档与各个阶段完成的工作有密切的关系,前后两个阶段生成的文档,随着开发工作的逐步延伸,具有一定的继承关系,在一个项目各开发阶段之间提供的文档必定存在着可追溯的关系。例如,某一项软件需求,必定在设计说明书、测试计划、甚至用户手册中有所体现。必要时应能做到跟踪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