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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软件质量的可靠保证

发表于:2008-4-16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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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3)数据移植前的测试。在测试环境中对数据移植方法进行测试,书面记录测试结果,解决测试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问题记录并归档。

  (4)数据导入并核查结果。

  项目组成员将数据导入系统,并在导入后按照事先制定的数据移植完整性和准确性测试方法对系统中的数据做进一步的核查,确保导入数据的质量。如有意外,按照事先制定的意外事件处理程序处理,并留下记录。数据移植完成之后,用户应对数据移植结果签字确认。

  (5)数据移植后要进行适当时间的试运行,确认数据移植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试运行时间视具体系统的规模、影响程度而定。对影响较大的系统,至少应试运行三个完整的月结周期。
3.系统上线

  系统上线阶段应包括以下的主要流程和工作内容:

  (1)上线前准备工作。在上线前,软件开发方应制定系统上线计划,包括上线检查清单、上线支持人员、退回机制等,并提交《上线申请表》。系统上线计划和《上线申请表》应经过信息技术部门和业务部门管理层的正式批准,并通知各相关部门。

  (2)系统上线。所有的上线准备工作做好之后,由软件监督人员确认上线系统版本正确性后,与用户确认系统上线时间,下达上线指令。系统上线操作人员将最后版本的系统程序移植到生产环境。

  4.正式验收

  正式验收前,软件开发方应向信息技术管理部门提交软件开发过程中各阶段性文档,包括需求分析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源程序代码、可供安装使用的系统安装程序、系统管理员手册、用户使用手册、测试计划、测试报告、用户报告、数据移植计划及报告、系统上线计划及报告、用户意见书、验收申请等。

  信息技术管理部门接到验收申请后,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组织管理层领导、业务管理人员和信息技术专家成立项目验收委员会,负责对软件项目进行正式验收。

  软件监督应根据软件开发方在整个软件开发过程中的表现,向验收委员会提出全面的软件监督报告,并根据开题设计书、软件开发合同以及《需求分析说明书》,制定验收标准,提交验收委员会。信息技术管理部门组织由验收委员会、软件监督、软件开发方参加的项目验收会,软件开发方以项目汇报、现场应用演示等方式汇报项目完成情况,验收委员会根据验收标准对项目进行评审,形成最终验收意见。

  链接:软件质量的六个考核要素

  1.功能性:满足用户的要求,在预定环境下能够完成预期的功能。

  2.易用性:用户容易理解和使用功能,操作方便,符合用户业务习惯。

  3.可靠性:软件按照设计要求,在规定时间和条件下不出故障,具有异常捕获功能并提供异常处理与恢复功能。

  4.效率:降低系统资源的开销,响应时间快,提高用户工作效率。

  5.可维护性:遵从统一的标准和规范,编码具有良好的可读性。为满足用户新的要求,或当环境发生了变化,或运行中发现了新的错误时,能够对一个已投入运行的软件进行相应诊断和修改。

  6.可移植性:一个软件(或软件的部分功能模块)能再次用于其他相关联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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