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测试需要一直培养的技能

发表于:2020-4-15 10:34

字体: | 上一篇 | 下一篇 | 我要投稿

 作者:软件测试艺术    来源:软件测试艺术

  软件测试从一开始的“证明软件的工作是正确的”的活动,到后来测试是为了“发现错误而执行的活动”,之后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认为“测试是以评价一个程序或者系统属性为目标的任何一种活动,测试是对软件质量的度量”,再发展到现在的“测试是为了度量和提高被测软件的质量,对测试软件进行工程设计、实施和维护的整个生命周期过程”。软件测试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公司重视,成立了专门的测试部门。
  许多刚入行软件测试的人员对软件测试有一种误区,认为软件测试是根据测试用例做点点点的功能操作,相对于软件开发没有任何技术含量,在公司不受重视。还有一些软件测试人员在从业几年后感到非常迷茫,认为软件测试非常枯燥,没有找到提升突破自己的方向。其实软件测试有非常多的学习内容,需要我们在工作中有意识的了解、学习,突破软件测试的局限。否则在软件测试的道路上只会越来越迷茫。
  第一个就测试人员需要有质量意识。
  测试的目的就是为了达到产品上线的质量目标。在项目的准备时期需要充分了解需求以及产品的目标用户,然后根据需求后期安排针对性的测试内容。同时在测试过程中需要时刻关注测试质量和测试进度,针对测试结果评估风险项然后实时推动项目组的人员解决,及时预警,确保满足项目的进度和上线时间。例如哪些模块开发进度慢不满足测试准入条件压缩了测试时间;哪些模块测试后有很多block问题影响测试进度和其他模块的测试;哪些模块非常重要,需要投入更多的资源和有经验的测试人员重点测试;哪些模块非常稳定可以减少测试人员。测试过程中还需要实时关注bug的解决进度,针对重要的修改做充分的专项验收后在提交修改,这些都是质量意识,需要我们在参与项目过程中特别的关注和培养。
  第二个是测试人员需要有成本意识。
  简单的来说就是如何利用最少的人、资源做全面的测试,达到项目的质量目标,通过最后的验收标准。这就需要我们根据项目质量目标、项目需求、软件的开发计划在不同的阶段制定合理的测试策略,安排合理的测试内容。理解重点需求,对需求有疑问的地方项目前期识别出来与产品达成一致理解,以免后面测试过程中确定测试需求增加不必要的沟通成本和增加测试风险。如测试样机的数量申请,需要根据测试周期、测试内容来进行申请,注意有的稳定性需要同时测试几百台来预估项目量产后百万台的故障率;测试人力的预估类似于测试样机申请;委外测试的费用是否可以内部模拟替代。如何安排测试内容涉及到测试策略的制定。测试策略就是“测什么,怎么测”,主要包含以下几点:
  测试的对象和测试的范围是什么?
  测试的目标是什么?
  测试的重点和难点是什么?
  测试的深度和广度如何?
  先测试什么,在测试什么?
  如果评价测试的效果?
  但有时候针对质量和成本需要权衡,过高的质量目标需要投入更多的测试资源必然增加测试成本,这个时候就需要根据整个项目的质量目标和成本以及问题的风险评估来决定。也不能为了控制项目的成本,减少测试的投入,增加项目上线后的风险。
  第三个是测试人员需要有自动化意识。
  大部分测试人员都是从手工测试开始入门的,一些小的公司也是以手工测试为主。这个时候我们需要有自动化意识,针对手工测试过程中重复机械的劳动考虑使用自动化方式实现,减少机械重复的工作、解放双手提高测试效率。前期主要使用现有的工具进行录制回放,以及bat批处理、shell脚本和python脚本为主开发简单的自动化程序。如果未来需要做测试自动化开发,则需要系统的学习一门语言,如java和python语言为主,系统的学习自动化测试开发。如果没有任何程序语言基础,建议自学python,简单入门快,可以快速看到成果增加自信。
  第四个是测试人员需要有项目管理的意识。
  简单的来说就是在除了测试活动之外,需要更多的关注组内测试人员的情况、整体项目测试进度、项目风险评估、如何提高测试效率。从项目立项开始参与项目的整个过程,在项目过程中从多个角度考虑测试活动,如成本意识中提到的样机资源、人力安排等。

     本文内容不用于商业目的,如涉及知识产权问题,请权利人联系博为峰小编(021-64471599-8017),我们将立即处理
《2023软件测试行业现状调查报告》独家发布~

关注51Testing

联系我们

快捷面板 站点地图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关于我们 站长统计 发展历程

法律顾问: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 项棋律师
版权所有 上海博为峰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Copyright©51testing.com 2003-2024
投诉及意见反馈:webmaster@51testing.com; 业务联系:service@51testing.com 021-64471599-8017

沪ICP备05003035号

沪公网安备 310101020021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