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试人员如何成为变革的推动者?

发表于:2019-11-14 13:12

字体: | 上一篇 | 下一篇 | 我要投稿

 作者:八音弦    来源:FunTester

  花点时间思考一下使您的工作困难的原因。可能有一些无效的工具或流程阻碍了您的发展。
  现在考虑您将如何应对这些困难。坐下来抱怨很容易,但通过实施更改来打破该投诉周期会更有益。那么,您如何让领导者理解软件质量是至关重要的优先事项,可以帮助您更快地将软件用户推向市场?
  据Anthem质量负责人Adam Satterfield所述,拥有正确的技能和技巧,您可以成为变革的有效推动者。在最近的一次网络研讨会中,萨特菲尔德分享了他对启发积极变化的建议。我们在下面总结了关键要点。
  确定变革机会
  通常,更改分为三种类型:工具,流程和人员。至关重要的是,在这些领域中推动变革的动力可以来自组织中的任何地方,因为变革的推动者可以是行动者,领导者,甚至是受另一个部门流程影响的局外人。
  考虑组织中需要更改的内容时,最好的起点之一就是投诉。除任何投诉外,使用“开始,停止,继续”模型可以帮助您发现变化的机会。该模型取自敏捷回顾,提供了一种简单的方法,可以就您的团队应该停止做的事情(因为工作不顺利),团队应该开始做的事情(因为有增长和改进的机会)以及团队应该做什么进行对话。继续做(因为它运行良好)。
  实施变革:将软件质量作为至关重要的优先事项
  一旦您确定了改变的机会,那么要实现这一改变的道路仍然很漫长。这并不总是那么容易,但是当您走到尽头时,它将会带来巨大的收获。
  变革入门需要进行以下活动:
  了解您的听众:要获得变革的认同,您需要了解您的听众,包括最有可能说服他们的证据类型以及向他们提供证据的最佳方法。在这种情况下,采取“对我有什么帮助?”(又名WIFM)方法可以帮助您围绕观众最关心的问题以及这种变化为什么会对他们产生积极影响来提出自己的观点。
  充分理解问题所在:接下来,您需要将其转变为可行的后续步骤,以完全贯彻自己的想法。这要求您了解问题的根源(例如,浪费的精力,金钱,质量低下)以及为您的企业提供最佳解决方案。具体来说,您应该了解企业的首要任务(例如,吸引新客户,与现有客户的关系不断增长),并使变更的结果与这些目标保持一致。
  制定音调:音调是您撑起自己的东西并确切解释您想做什么的机会。您的演讲者应该以WIFM的心态向听众解释当前设置存在的问题,如何建议解决该问题以及进行更改的积极影响。从本质上讲,您需要以对您的听众重要的方式回答“我们在哪里以及为什么在哪里挣扎?”和“如何通过改变来缓解这些挣扎?”的问题。
  戳出您的音调上的漏洞:通过识别音调上的弱点并规划出对这些分歧的响应,来计划分歧。通过此计划,您可以尽早对潜在的陷阱敞开心扉,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以最大程度地获得成功。
  有效变革的秘诀
  在您进行变更的过程中,您可能会遇到颠簸,但这是完全正常的。在此过程中,您可以采取几个步骤来缓解这些挑战并成功实施更改:
  不要放弃:变革总是出轨。无论是委员会威胁死亡,不愿改变领导者还是只是对需求的误解,您都不能让最初的“不”答案成为您旅程的终点。如果您真正相信改变及其带来的积极影响,请不要放弃。面对任何出轨情况,请考虑调整和重新定义对话范围,或者在组织内其他地方寻求支持和/或支持。
  寻找合作伙伴或团队:改变不一定非要一个单程。在您的组织中寻找具有相同激情并可以帮助您表达想法的拥护者。如果您认为变革很重要,但是很难实现,那么支持您的人越多,您的生活就会越好。
  从过去的成功中学习:与组织中成功实施变革的人员进行交谈,并询问他们必须克服的障碍,如何构架信息以及哪些人是阻碍者或拥护者。然后利用他们的学习来支持自己的努力。
  取得所有权:如果您是领导者,请允许您的团队从头到尾取得所有权,并让变革从下而上进行。作为奖励,这种自下而上的所有权将提高采用率和总体跟进率。
  您准备好进行更改了吗?
  重要的是要记住,成为变革的推动者取决于您。机会不会等待任何人,它会很快绕过您,因此,当您看到改变的机会时,请抓住机会。

      本文内容不用于商业目的,如涉及知识产权问题,请权利人联系博为峰小编(021-64471599-8017),我们将立即处理
《2023软件测试行业现状调查报告》独家发布~

关注51Testing

联系我们

快捷面板 站点地图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关于我们 站长统计 发展历程

法律顾问: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 项棋律师
版权所有 上海博为峰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Copyright©51testing.com 2003-2024
投诉及意见反馈:webmaster@51testing.com; 业务联系:service@51testing.com 021-64471599-8017

沪ICP备05003035号

沪公网安备 310101020021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