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声明规范
(1)一行声明一个变量。
(2)不要将不同类型变量的声明放在同一行。
(3)只在代码块的开始处声明变量。
(4)所有的变量必须在声明时初始化。
(5)避免声明的局部变量覆盖上一级声明的变量。
(6)方法与方法之间以空行分隔。
6、语句规范
(1)每行至少包含一条简单语句。
(2)在return语句中,返回值不使用小括号“()”括起来。
(3)if语句总是用“{”和“}”括起来。
(4)在for语句的初始化或更新子句中,避免因使用三个以上变量,而导致复杂度提高。
(5)当switch的一个case顺着往下执行时(因为没有break语句),通常应在break语句的位置添加注释。
7、编程规范
(1)提供对实例以及类变量的public或private访问控制,尽可能不适用默认值或protected访问控制。
(2)避免用一个对象访问一个类的静态变量或方法。应该用类名代替。
(3)避免在一个语句中给多个变量赋相同的值。
(4)用switch()语句实现多路分支。
(5)如果使用JDBC,则考虑使用java.sql.PreparedStatement,而不是java.sql.Statement。
(6)用于设置对象状态的方法前缀必须是set;用于检索一个布尔类型对象状态的方法前缀必须是is,而用于检索其他方法前缀必须是get。
(7)程序中应尽可能少使用数字(或字符),尽可能定义静态变量来说明该数字(或字符)的含义。程序中需要赋值或比较时,使用前面定义的静态变量。在循环控制中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