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试用例编写规范小结

发表于:2010-5-26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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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未知    来源:51Testing软件测试网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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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可理解(操作)性:理解和使用该系统的难易程度(界面友好性)。

  12、可移植性:在不同操作系统及硬件配置情况下的运行性。

  13、回归测试:按照测试用例将所有的测试点测试完毕,测试中发现的问题开发人员已经解决,进行下一轮的测试。

  14、比较测试:将已经发版的类似产品或原有的老产品与测试的产品同时运行比较,或与已往的测试结果比较。

  说明:针对不同的测试类型和测试阶段,测试用例编写的侧重点有所不同。

  1、  其中第1、2、6、8、9、13项为模块(组件、控件)测试、组合(集成)测试、系统测试都涉及并重点测试的方面。

  2、  单元(模块)测试(组件、控件)测试:重点测试第5项。

  3、  组合(集成)测试:重点进行接口间数据输入及逻辑的测试,即第4项。

  4、  系统测试:重点测试第3、7、10、11、12、14项。

  5、  其中压力测试和可移植性测试如果是公司的系列产品,可以选用其中有代表性的产品进行一次代表性测试即可。

  6、  GMPS基础测试用例设计完成后,其他的测试项目只编写设计与之不同部分的测试用例。

  7、  对于每个测试项目测试的测试用例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测试经验的积累或在测试其他项目发现有测试不充分的测试点时,可以不断的补充完善测试项目的测试用例。

  三、测试用例的填写

  一个软件系统或项目共用一套完整的测试用例,整个系统测试过程测试完毕,将实际测试结果填写到测试用例中,操作步骤应尽可能的详细,测试结论是指最终的测试结果(结论为:通过或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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